深圳市溢邦低碳环保体育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溢邦体育 22年工程经验,体育场馆一站式服务

全国服务热线 13828788287 / 0755-89589955

产品中心Products

安全环境管理措施

2023-04-07(426)次浏览

安全环境管理措施一、安全环境管理措施(一)、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1.本计划仅用于阳江核电阳光园活动中心首层改造工程。2.本计划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二)、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1.本计...

安全环境管理措施

一、安全环境管理措施

(一)、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

1.本计划仅用于阳江核电阳光园活动中心首层改造工程。

2.本计划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

(二)、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

1.本计划的有效期是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结束止。

2.安全保证计划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机构进行审核及备案。

3.安全保证计划,由公司内审部门审查后,即成为有效版本,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

(三)、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的责任安全事故;

(2)不发生交通重伤事故(一次造成人员重伤的交通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出现明火燃烧,消防队出动灭火,且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万的火灾事故。);

(4)不发生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及以上(提供餐饮服务导致就餐人员5人及以上同时就医);

(5)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6)不发生受到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的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放射源丢失事故,不发生辐照事故;

(8)不发生保卫治安事故(在单位管辖区域内,导致至少1名人员轻伤及以上的保卫治安事故);

(9)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10)不发生较大的突发性群体事件(造成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事件)。


二、安全文明生产法律法规

(1)国家法律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 6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 3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6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 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3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7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 7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8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 7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 28 号(主要涉及的条款包括:⑴劳动合同条款中应具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条款;⑵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包括加班时间的控制;⑶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按月支付的要求。)

(2)行政法规部分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405 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 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375 号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423 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146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3)行政规章部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 2005 年第 70 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28 号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劳动部令第 10 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 号

(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 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01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1651-1989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

《安全标志》GB2894-199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体制、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值》 GB12523-9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


三、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应符合建筑企业内部的特点,并形成安全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措施;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

(一)、安全管理组织

1、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如下:

image.png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安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源的配置。

3.负责安全体系实施过程中的运行实施监督、检查。

4.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5.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image.png

6.安全管理网络图

image.png

四、职责与权限

忠实执行ISO9000贯标中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作增补,使之完善。

(一)项目经理:

1.工程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履行承揽合同要求,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根据工程特点,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控制和管理。

4.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项目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6.落实安全保证计划的资源的配置。

7.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派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生产。

8.落实专人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新的施工队伍进入工地,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制止违章操作。

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如实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10.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二)施工队长:

1.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

2.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划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重要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

5.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好安全月活动,组织好新工人、新岗位、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6.行使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的审批权。

7.发生重大事故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贯彻“四不放过”原则。

(三)项目安全员:

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3.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4.对班组进行安全、消防检查,指导或协助施工员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5.参加组织安全、消防活动和安全、消防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事故隐患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并复验,对有严重险情的有权决定暂停作业并及时上报。对违反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经说服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或举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人员以及换岗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发证工作,并做好个人安全档案工作。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督促检查。

8.负责对有关部门或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的经济责任考核工作,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9.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以及归档工作。

(四)项目施工员: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提请安全部门、材料部门及时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3.正确处理好生产和安全的关系,每月定期组织现场人员对本施工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上级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做到“四定”,消除事故隐患。

4.每天要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分项目、分部位向施工班组及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认签记录和检查监督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对各种设施及电气机械设备的验收挂牌工作,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要对“四口五临边”等重要设施部位进行监督检查。

6.动用明火作业时,应监督班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在实施过程中要加以监督检查。

7.对生产工人上岗前要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对遵章守纪的要给予表扬,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或个人,必要时可强制停止其操作或上报上级作停产整顿处理。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五)项目质检员:

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严格把好安全设施材料质量关,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等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

2.对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设施和配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3.参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六)项目材料员:

1.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设施所需的各种用具、物资和一般劳防用品。

2.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督促班组施工落手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知识的教育,严格执行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油漆、乙炔、氧气的储存,发放等规定;对专用劳防用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明火要严格检查,符合动火规定的器具、物料才能准许出库使用,及时跟踪。


五、现场环保施工措施

1、防止大气污染

1)施工垃圾,用容器运出,严禁抛撒。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入库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砂石覆盖帆布,减少扬尘。

3)现场临时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道路扬尘。现场临时用地硬化处理,其他空地种植草木绿化美化。

4)施工现场设专人每天清扫、洒水降尘。

5)施工现场食堂全部采用燃气灶。

2、防止水污染

1)凡需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也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防止光污染

1)现场不得有长明灯,夜间施工除必要的照明外,应避免过多灯光照射。

2)现场照明集中照射,仅覆盖现场范围,避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及道路行车。

4、现场降噪声施工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在未经甲方允许严格私自进行晚上加班作业,必要加班时,应提前与甲方协商,经批准许可后在进行,但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 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 时,特殊部位施工需在相关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声措施: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隔音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最新资讯

13828788287

服务热线:13828788287

联系电话:13828788287

公司传真:0755-89391216

公司邮箱:526462077@qq.com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桂花新村别墅区98栋